對於中國人來說,民以食為天,飯桌上的圍聚是被受重視的。
聖經中也不時提及飲食,以下幾段經文更包含特別意義:
A) 路5:27-32
「這事以後,耶穌出去,看見一個稅吏,名叫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利未在自己家裏為耶穌大擺筵席,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經文講述稅吏利未信了主,在家設宴
5:29「利未在自己家裏為耶穌大擺筵席,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
這事立即引起法利賽人與文士的不滿:「何以與稅吏並罪人同枱食飯?」
耶穌的回答是:我來「乃是召罪人悔改」
猶太人吃飯,按利未記的要求,他們吃的食物要有禁戒,比如什麼動物和魚類不可吃,為的是要他們與其他人不同,分別為聖;到最後他們亦基於這個基礎,發展了在用餐上要分別開來,同枱吃飯的,都要是自己人、是被接納的。但這次耶穌「竟然」同罪人食飯?
B) 使徒行傳第十章,徒11:2-3, 18
彼得見異象,經文記述彼得見天開了,有一塊仿如大布的物體從天而降,裡面盡是猶太人所不能吃的走獸、昆蟲,並天上的飛鳥。
徒10:13-15「又有聲音向他說:『彼得,起來,宰了吃!』彼得卻說:『主啊,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上帝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徒11:2-3, 18「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禮的門徒和他爭辯說:『你進入未受割禮之人的家和他們一同吃飯了。』」今次連自己人都非議彼得!最後彼得申述異象,然後結論是「眾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上帝,說:『這樣看來,上帝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 」
以上幾段經文,都將吃喝與救恩連上關係。 思想:
1. 兩者都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
2. 對食物,你有好惡;救恩呢?你會認為有些人應該得救,有些人不應該嗎? 3 吃喝甚麼、與甚麼人一起吃喝,都會讓人看得見;已得救的你,是否也能讓人看得出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