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05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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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king

第一塊石頭 II

講道經文:約翰福音八1-11

上一回我們提到,從《約翰福音》八章1至11節「拿淫婦來質難耶穌」這一事件,教會需要正面面對社會性文化的衝擊。而針對這段經文本身,還有另一個困難的問題要解決,就是——

第二個困難:經文的文本與編輯問題

聖經學者指出,《約翰福音》八章1至11節這段我們非常熟悉的經文,在第六世紀以前的聖經抄本中,都不曾有過記錄。古代教父也從沒提過這段經文。學者按照它的行文風格、用語,也認為跟《約翰福音》原本的寫法截然不同。

今日在新譯中文版聖經中,亦用括弧記號把這11節經文標示出來,並且加上了這段註解:「有些古卷沒有括弧內這一段;另有些古卷把這一段放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24節之後;也有些古卷放在《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8節之後;有古卷放在《約翰福音》七章36節之後。」

如果我們依照新譯本聖經的講法,舉個例子,將此段經文放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24節之後,那麼它就似乎變成了是附加的事蹟之一,亦只是《約翰福音》作者在二十一章25節的結語——「耶穌還做了許多別的事,要是一一詳細記錄下來,我想整個世界也容納不下那麼多的書」——這句話所指向的「許多事蹟之一」,跡近可有可無。而如果把它放在其他位置,也會有近似的觀感。

然而,我們相信,上帝既默示聖經作者,也同樣引導聖經的編輯過程。 所以,不論最終這段經文是如何被編排進來,這篇故事都有著極其值得我們深思、探討的屬靈價值。我們既非專業的學者,大概應該抱持一個謙卑的心——我們知道學者有這些討論,但我們仍專心在現有的經文上,研讀上主的話語,這就足夠了。

第三個困難:編輯位置對敘事的影響

另一方面,這段經文究竟是否如某些學者所言,被放在第八章1至11節這裡,會「打斷」了《約翰福音》中著名的七個「我是」的敘述呢?

請看前面的脈絡:

  • 第七章37至38節,耶穌講「我是」活水。

  • 接著是第八章1至11節,淫婦的補敘段落。

  • 然後第八章12節,耶穌講「我是」世界的光,並在第九章1至41節藉著醫治天生瞎眼的人來印證。

面對這三個困難:文化的衝擊、文本的流傳、以及編輯的位置,我們當然可以選擇「撇開」這些複雜的問題不談,仍然在當中尋找亮光和教導。然而,如果我們願意在這個熟悉的事件中,選擇捨易取難,嘗試以當時的文化背景、傳統、以及其他相關經文,來發掘更深一層的意義——我想,這總比你翻來覆去讀同一段經文十數回,來得更有趣、更有意義。

作為「資深」基督徒的你,我願意在此向你發出這個「多走一步」的挑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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