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哈該書 一1-15
近年香港經濟不景,社會環境轉差,有人戲謔以「四字真言」來描述香港人的情況,就是「聚、散、放、下」。
聚 – 想辦法聚集足夠的現金;散 – 然後取資格「散水」移民 ;
放 – 快快把房子或各種不動產放手;下 – 去到外國要放下身段,「有乜做乜」。
然而作為基督徒,我不禁問,難道我們也要按這四字真言來行事?
在此,願意分享一卷在舊約先知書中的小品《哈該書》,希望以上主的話,正面來回應今日的狀况。雖然整卷書的兩章經文加起來也只得38節,但內容十分豐富,今個系列,我們只選讀第一章,希望以後有機會再討論第二章,以完成整個書卷。
哈該書結構
整卷哈該書的結構可以用最簡單的方法去分拆,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哈該說」為鑰匙,把全書打開,共四個段落,或稱「哈該書的四個神諭」。
第一個神諭:一1-15 (我們將集中討論這段經文)
第二個神諭:二1-9
第三個神諭:二10-19
第四個神諭:二20-23
背景
要明白《哈該書》,就必須先認識當時的歷史背景,因此,我們不得不把《以斯拉記》也同時簡單講解,以便我們對當時百姓所面對的實況更為了解。
《以斯拉記》一1-3
「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在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殿(只有他是神)。願神與這人同在。」
《以斯拉記》這裡的經文提及波斯王古列(有譯作塞魯士二世Cyrus II)下詔,讓猶太人可以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耶和華的殿宇…
以色列人的歷史
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相繼在公元前722年和586年為亞述及巴比倫所滅;而在公元前539年,巴比倫卻又被當時已統一鄰國瑪代的波斯王古列所征服,意思是,以色列的人民及財富也旋即轉移到波斯王的手裡。不過,意想不到地,同樣是在強國之下,在古列的新政統治下,各國人民得到了不一樣的「待遇」。古列安撫各個被征服的民族,下詔各族各歸原地,成為行省,各族可恢復自己的宗教禮儀⋯,所以,便有了上述《以斯拉記》一1-3所記載的一段歷史。
按《以斯拉記》的記載,回歸的猶太人由波斯委任的猶大省長所羅巴伯及大祭司約書亞帶領返回耶路撒冷,且開始重建聖殿,然而所謂「回歸」,其實只有約五萬人。而在回歸後的第二年,即公元前538年,當重建聖殿不久,他們便要面對接踵而來的重重困難:
拉四1-5
猶大和便雅憫的 「敵人」來說要參與工程,遭拒,結果當然是帶來了後果:「那地的民,就在猶大人建造的時候,使他們的手發軟,擾亂他們;從波斯王古列年間,直到波斯王大利烏登基的時候,賄買謀士,要敗壞他們的謀算。」
這些擾亂不是一次半次的攻擊,而是打從一開始,即由古列在位的時候開始,直至波斯的第三個皇帝大利烏王,即《哈該書》的年代,仍是無日無之、沒完沒了!如你繼續追看下去,這些擾亂甚至一直去到再以後的王,亞哈隨魯和亞達薜西的時候,即《以斯拉記》的時候,仍然未有停止過。在《以斯拉記》中,作者憶述過往一椿狀告的事,那就是發生在大利烏二年以色列民再重建的時候的狀告,內容正正就是針對一個帝國所著緊的要害:
拉四13 「如今王該知道,他們若建造這城,城牆完畢就不再與王進貢,交課,納稅,終久王必受虧損。」 ;
四16 「我們謹奏王知,這城若再建造,城牆完畢,河西之地王就無分了。」
因此,在這種種不利的因素下,以色列人便放下了重建聖殿的事工十九年之久,即由古列王的年代,拖到大利烏的年代了。
哈該書就是在如此背景下寫成。
(待續)
下文:時不利兮?II 時不利兮?III 時不利兮?IV 時不利兮?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