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哈該書二1-23
承上文,在哈該書2:1-9中,記載了第二個神諭。在兩個多月後,即「大流士王第二年九月二十四 日」,耶和華再度發出神諭,且是在同一天內發出的,分別是第三和第四個神諭。我們留意到,這兩個神諭均是隱隱指向以色列民的兩個領袖 — 大祭司約書亞及省長所羅巴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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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神諭 結構:
2:10-19 可一分為二
A) 10-14 有關聖潔的討論
B) 15-19 有關守約、祝福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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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聖潔的討論
2:11「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向祭司問律法說:若有人用衣襟兜聖肉,這衣襟挨着餅,或湯,或酒,或油,或別的食物,便算為聖嗎?』」這是第三個神諭,哈該先知以一個看似並不相關的主題,「突然」向大祭司約書亞詢問有關律法,特別是聖潔的問題。
這是兩個假設性的處境問題:
1) 2:12 按利未記的規定,在獻祭時有部分肉歸予祭司,假如一個祭司用他的衣服帶過已經分別為聖預備用作獻祭的肉,但後來他們也以此衣襟兜住其他食物(餅、酒或油),那麼這些東西會因為它們間接與聖物接觸而成聖/被聖化了嗎?
答案是否定的。
意思是「成聖不能傳遞」。
2) 2:13 反過來想,如果有人接觸到屍體,律法上成了不潔,如他又接觸其他物件,這些物件也會因而變成不潔嗎?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意思是「污穢是可以傳染的」。
按照上面的講法,其結論是:「成聖不能傳遞,污穢可以傳染」。這是「分別為聖」的基本原則。
分別為聖
哈該書2:12中的兩個「聖」字,在原文的意思就是「分別為聖」,在舊約聖經的其他地方也翻譯為「成聖」。
究竟在以色列人建殿、望見現時殿址零落、擔心各樣供應不足的背景下,上帝在這裡加插這「成聖」的原則予百姓和所羅巴伯有什麼心意呢?
「成聖」是獻祭中的常用語,祭司向神獻祭之前必先「成聖」,祭司用來獻祭的祭牲也要「成聖」,意思是,無論是人抑或是物,都要「潔淨」和「專為神所用」的。
原來,這突如其來向大祭司的發問,是出於哈該(更正確的是上主)對人心的透徹了解!
這一班以色列民,從外邦巴比倫之地,千山萬水、長途跋涉地返回耶和撒冷,要重建聖殿 — 他們雖有耽延,但當先知呼籲他們重新建殿工程時,在一個月之內,他們就作出適當的回應,由此看來,他們也算是一班懷著敬虔、犧牲的有心人了。
或許,正因為這班子民算得上是「孺子可教也」,耶和華就要在這重新出發之時,再次對他們嚴厲提醒,糾正他們潛藏的想法和態度,那要糾正的是什麼?
毫無雜質的獻上
弟兄姊妹,若你是一個成熟、有人生煉歷的人,你定然明白,人是很複雜的!我們大概可以因著敬虔而獻上我們,投入事奉,但在過程中,我們卻還是會偶然生出一些額外的想法,一些「附加」的欲望(hidden agenda)。
對於當時的回歸的以色列人,他們或許有一個「假設」,一個不合乎實際的假設(Unrealistic Expectations),就是當他們聽從吩咐重建聖殿,願意付出額外的敬虔去事奉神時,或許…過去多年的壞收成,都能在今年改善過來?
或許…他們心中會有一個意念,甚至是認定,上帝「必然」會因他們的努力而使他們豐收?
弟兄姊妹,你可有同樣的迷思?這類想法⋯或多或少的,也有在你的腦海中飄過?
我今年不是已經連執事也都願意擔上了?我不是已經做足十一奉獻嗎?那麼⋯
按以上邏輯,如果這神學是正確的,推而廣之,「虔誠的」基督徒就不會患病、失業?就一定福如東海、壽與天齊?家肥屋潤、心想事成、萬事如意⋯?
如此一來,這豈不如眾人所拜的民間宗教?
經文2:14 清楚提出了一個原則:
神告訴哈該,這些百姓不會因為回到了耶路撒冷、做了建殿的工,就變得聖潔起來;「耶和華說、這民這國、在我面前、也是如此,他們手下的各樣工作、都是如此,他們在壇上所獻的也是如此。」意思是,重建聖殿是一回事,五榖豐收是另外一回事,它們是兩碼子的事情,不可硬扯在一起,更沒有因果關係,這就好比接觸過聖肉的衣襟後來接觸到其他東西,那些東西不會因而成聖。
正如今天,當你努力事奉時,你必須認清自己的目的,是否單純地為了服侍我們所相信的獨一真神;我們遵從上帝,是否只因我們「應當如此行」?而不是積善積福,也不是以此「等價交易」。神所定的聖潔標準,就如基督要求我們一樣,是要求我們裡外一致、心無旁騖的,以「單純」分別為聖的心去服侍祂,只存著潔淨的心去事奉祂,也許,當我們不斷更新、省視自己的所有行動,不讓一丁點雜質停留積聚在我們的心上時,我們就可以如同保羅在羅馬書12:2 所說的那樣:「⋯察驗出甚麼是神的旨意,就是察驗出甚麼是美好的、蒙他悅納的和完全的事。」(羅馬書12:2 新譯本)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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