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經文:約翰福音六1-21
《約翰福音》六章一開始,經文就告訴我們,有一大班羣眾聚集,而這班人來跟隨耶穌的動機是:
「有許多人因為看見祂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跡,就跟隨祂。」(六2)
這裏講的 [ 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跡 ],大概是講前一章耶穌在畢士大池邊治病(約五1-18),祂的第三個神蹟。這許多人因著對主耶穌行神跡的認識而來,驟眼看來,這沒什麼問題啊!人因為見到有特別的事、有偉大的人、甚至有有趣的事情出現而聚集;尤其在古代沒有太多娛樂、比較平淡的生活環境中,有事發生,走來「吃花生」、「耍耍嘴皮」,也十分正常。
教會不就有些時候舉辦一下嘉年華會、興趣班、一起拉拉筋,有時牧師還在台上玩魔術、講福音,教會也在中秋節派派月餅嗎?似乎沒什麼大不了。
是的,如果我們用各樣方法來吸引不同的人來聽福音,的確是沒問題的。但留意當時耶穌的傳道足跡,已經穿梭於加利利、猶太/耶路撒冷,以及撒馬利亞和約旦河外等地了,亦即祂傳講天國的福音、上帝的話語已經有些時候了;然而眾人所關心的、之所以跟隨祂,卻仍然是祂所行的「神蹟」?他們希望看的,是「另一個」神蹟、醫病、趕鬼?
這豈不就是有人來教會,只因那些興趣班、有免費的託兒服務(baby sitting),或者蛇齋餅糉?這又與社區會堂、關愛隊的服務有什麼分別?
教會作社會服務、公益,或者一些吸引羣眾認識的活動,其實沒有問題的;但我們卻許多時候就停在這裏,甚至覺得已經「完成」,已經作了福音工作,可以在年底工作報告上添上一筆,甚或加上人數若干,大家高興一下。至於如何去把這第一步伸延?如何把這些「花生友」,變成對福音認真、有追求的弟兄姊妹?這才是更值得我們去深思的工作。
明顯耶穌要的不是人數,否則今次他一現身,已有五千人追隨(以男仕計),大概他已經達標;祂要的是什麼質素的追隨者哩?
而究竟祂的神蹟,是否只是用來「吸引」羣眾、聽祂講道的噱頭嗎?
弟兄姊妹
- 之於我們,我信了基督多少年頭了?我跟隨耶穌這動機或目的,可有改變?
- 與你的初衷可有不同?
- 抑或過了這些年,我返教會、信耶穌,是否又早已經被其他原因所取替?
- 教會是否已變成了我肯定自己位置的地方?成為我被尊重、成為我表現的場所?
這幾條問題,不必急於回答,也不必答給別人聽。但求主在這一週,讓我們誠實地面對自己:我還記得當初,是為著誰而來的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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