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07 月 17 日

16

John 哥哥

最美善的婚姻

有人說結婚是「戀愛的墳墓」,我卻不認同。我相信每段認真的戀愛應該以婚姻為終點;結婚不是墳墓,而是兩人走進互相扶持的人生路的起點。在我心目中,最美善的婚姻是兩個美善的人的結合,既蒙神悅納及使用,又得親朋祝福,且能將兩人的福氣分給身邊的人。

縱觀整本聖經,路得及波阿斯的婚姻可說是最有代表性的美善婚姻。

首先,他們皆是美善的人。路得本是外邦女子,嫁給拿俄米的小兒子瑪倫。拿俄米的丈夫及兩個兒子相繼離世,她便希望由摩押地還鄉。路得捨不得家姑,放棄回娘家,跟隨拿俄米回到伯利恆。這顯示路得的大愛,超越了一般「婆媳」關係的桎梏。

波阿斯是拿俄米家的遠房親戚,也是個大財主。當他知道路得正在他的田地上拾穗,默默欣賞路得的波阿斯悄悄吩咐傭人不要羞辱她,並告訴她安心在那裏拾穗。他沒有財大氣粗,反倒溫柔細心,照顧路得的需要與感受。

路得記第三章記載,路得等波阿斯躺下時,掀開他的被,躺臥在他腳下。這是當時以色列的風俗,表達願意託付於男方,希望男方娶她為妻。波阿斯對路得的忠誠與勇氣表達讚賞,承諾會盡力承擔至親的本份,但因還有一個比他更近的親屬,他必須先詢問對方。這顯示他正直誠實的品格。

波阿斯找來十位長老,在城門口等候那位至近的親屬。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路得記4:5-6)

當時律法規定,若娶了亡親的寡婦,頭生的兒子要算作亡夫的後嗣,繼承亡夫的產業。這意味著他要花錢贖回田地,但產業最終歸給亡夫的名下。就是這種經濟考量之下,那位至近的親屬放棄,波阿斯才能名正言順地娶路得。這段故事顯明神如何在人的「實際考量」中,成就祂奇妙的救贖計劃。

路得和波阿斯的長子俄備得,成為路得亡夫瑪倫的繼承人。路得記4:15記載拿俄米有如此媳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親,大衛的祖父,亦是耶穌的祖先。

能以「外邦女子」的身分在耶穌的家譜上留名實在不簡單。路得及波阿斯的婚姻,實在是我們效法的楷模。願我們都成為美善的人,蒙神悅納,且能將福氣分給身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