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09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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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講道摘要

Daisy

做與不做的故事 下

經文:約翰福音5:1-4 、8、14、15 和合本

1 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2 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 3 裏面躺着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有古卷加「等候水動,4 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水動之後,先下水的人無論患甚麼病都能得痊癒。」)

8 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 9 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

14 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15 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

在第三個神蹟,猶太人的爭議是安息日不可以做工(5:10),這是他們一直守著的傳統。但耶穌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5:17)。我們沒有資格指控神在安息日停工,或做工。神以六日來創造, 祂想做的都已經做到,於是祂批准可以停工。 神說:「做」,人就要「做」,說要安息就要安息。安息日讓我們看到的是:履行、成就、批准、及權柄。 誰有這些資格和權柄?是神!所以,耶穌在安息日治病,就等同於他有與神同等的權柄!這是猶太人所不能接受的,也促使他們要殺耶穌(5:18)。正是因為耶穌把自己與神同等,跟著下文 19-47節的論述,就是圍繞著耶穌與神的權柄的這個主題。

耶穌透過安息日治病,以突破傳統來引出祂是神兒子的身分。癱子之所以能夠起來行走,並非倚靠傳統,更不是倚靠任何人,乃是倚靠耶穌的權柄,主叫他做就做,他就可以行走。

什麼人領悟到耶穌是神兒子的身分?很明顯不是猶太人, 甚至不能肯定癱子能夠領悟到。不過,耶穌叫癱子做 - 拿起褥子走,他就可以「做到」;耶穌在聖殿找到他,說: 「你已經痊癒,不要再犯罪」,他就要「不做」,不可再犯罪。以往,他「做」的觀念是「要做得快」,否則來不及跳入池裡,可是他就是不夠快,所以換來的只是失敗絕望!現在,他「做」的觀念要徹底改變 — 「做」是要遵行主的旨意,祂說做就要做,祂說不做就要不做!

主說:「你已經痊癒,不要再犯罪」,所以,他要做的就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不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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