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經文: 約13:34-35,約貳1:4-6 新漢語
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就是要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 35 如果你們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4 我非常喜樂,因為我見你的兒女遵照我們從父那裏所接受的命令,按着真理而行。 5 夫人啊,現在我請求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我寫給你的,不是一條新命令,而是我們從起初就有的。 6 我們按他的命令而行,這就是愛了。你們要行在其中,這就是這條命令,正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
讀經分享:
有人難以理解,為何愛可以用命令來要求?愛不是情感的流露嗎?理智怎能勉強情感?然而,在思考這些之前,或許我們先要回到一個更根本的問題:何謂命令?
命令,意味著發命令者確信你明白且有能力去行。這好比有人命令你去造一架飛機,若你全然不懂,這命令便毫無意義。 因此,當主賜給門徒「彼此相愛」的命令時,就表明祂確知門徒明白何謂愛,也有能力去愛,因為「神就是愛」(約壹4:8)– 我們既屬乎神,這愛已在我們的生命之中。這命令不是要勉強人去付出情感,而是呼喚我們去活出生命的本能:屬神的人既有神的愛在心中,就當順命而行,不推諉、不逃避。
約翰貳書1:5-6進一步強調:「我們要照他的命令行…這就是愛。」彼此相愛不是選項,而是屬神生命的必然印記。若擁有愛的人不去愛,誰還能愛呢?這既是必須遵行的命令,背後更是神的恩典:讓我們在「彼此相愛」中見證神,活出祂榮耀的樣式,並在這遵行命令的過程中,更深刻領受「神就是愛」的真實和寶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