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0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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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king

更大的恩賜 VII 格格不入的異類?

講道經文:林前十二4-6;11-26  

兩個提醒的中間

如果你仍然清醒,就會留意到:夾在兩個提醒(14-16節與21節)中間的第17-19節,我們還未細看。保羅在這段反覆辯證:既然每個肢體 — 眼、耳、口、鼻、手、腳 — 都有其特殊性,就不能缺少任何一個器官。但正如第17節所說:「若全身是眼,從哪裏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裏聞味呢?」所以也不能全部都是眼、全部都是耳,不可以人人都是領袖(大哥大姐),人人都要話事。那麼重點在哪裡呢?

於是保羅在第18節再次強調,這一切都是「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我們有不同的恩賜,在不同的崗位服事,都是神的安排。
弟兄姊妹,我們各人本來互不相干,但今天我們在基督裡互為肢體,彼此相屬 — 留意不是熟悉的「熟」,而是屬於的「屬」。我們連結在一起,就成為一個身體。

正如以弗所書4:16所說:「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3. 肢體配搭與補足(22-24節)

這是一段較難處理的經文:
22-24節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着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着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這裡有三組形容需要我們特別留意:軟弱的、不體面的、不俊美的。

  1. 軟弱的:學者一般理解為身體的內臟 — 看不見,卻絕不可少。

  2. 不體面的:也有譯作「羞恥的」。解經家通常指向創世記三章7、21節,始祖犯罪後,人以樹葉、後來神以獸皮遮蔽的部位。由此可知,一般認為這是指性器官 — 雖被遮蓋,卻有其必要功用。

  3. 不俊美的:有譯作「不雅觀」。釋經書對此未有太多闡述,大概指我們身上自己不滿意的部分,例如我的大肚腩,或許可用衣著修飾,讓整體看起來順眼些?

傳統學者認為,這裡是指那些「看似不怎樣起眼」、甚至「看不見」的肢體或器官,但它們都有其不可或缺的用途。實話實說,群體中從來都存在上述所說的「異類」、格格不入的小眾。他們在教會中,不少因自覺未能融入而離開,於是群體「看似」又變得「合一、和諧」起來 — 但其實,那只是因為許多人已被拒於門外。即使這些小眾仍然堅持留下,他們大多也只能過著「沒有存在感」的教會生活,頂多自己圍爐取暖。然而,這是上主所願意看見的「教會」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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