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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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講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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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者們-侍奉者的特質 VIII 有神的手在幫助

講道經文:以斯拉記七1-10

第6節 「以斯拉巴比倫上來,他是敏捷的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華他神的手幫助他。」

如上文所說的,從「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 簡單的一句話,足見以斯拉與王的關係,且得到王的高度信任。而在七章第二大段落:亞達薜西王的諭令(七11-26)中,就把王對他允可的一切作了詳詳細細的記載,包括亞達薜西王發出了兩份諭旨,其中提到要以斯拉做的五大目標。

第一份諭旨(七11-20)

  1. 七13-14。以斯拉帶隊返耶路撒冷,並按律法書,查察該地情況
  2. 七15-20。以斯拉帶奉獻回去,按所需獻祭運用,並有權支取國家財政支援

王頒下第一份召書,除了允許回歸之外,還供應大量的金錢(15-16節)。文中提及金錢歸他使用,若是不夠,政府還可補貼。這相當於把那個時代最強的國家的國庫作為他的後盾,所有資源都為他效力。

第二份諭旨(七21-26)

  1. 七21-24。以斯拉整頓聖殿運作(涉及獻祭、稅務)
  2. 七25。以斯拉按律法教導所有人,明白的可立為士師、審判官作治理
  3. 七26。有對不遵守律法和王命者定罪之權(治死、充軍、抄家、囚禁)

王再頒下第二份召書(21-23節),使通國的財庫為以斯拉作支援,所有附近的行政首長也歸他指揮,任何人都「當速速備辦」(21節)。另外王也給他設立士師/審判官的權柄︰「凡不遵行你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當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26節)這權柄是屬於區域的行政首長才可以擁有的。

這實在是叫人驚訝吧?神居然讓一個波斯王帝,對一個小小戰敗國的書記,賦予如此大的權限、支援和信任!這包括了財務的運用權、人士的任免權,甚至予以生殺大權…等等。而更重要的是,王提出來的標準是照「…照你手中上帝的律法書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14節),以及「以斯拉啊,要照着你上帝賜你的智慧,將所有明白你上帝律法的人立為士師、審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們教訓一切不明白(上帝)律法的人。凡不遵行你上帝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當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 (25-26節),亞達薛西是以「王的命令」和「你神律法」 作為最高判定的準則,二者有著同樣的「份量」,對於一個外邦的王而言,這是不可思議的。

第七章經文記載王信任並允許以斯拉所求,然而,究竟王自己的真正考量是什麼呢?他為何會同意這一切的發生? 且看下回分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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