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04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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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講道摘要

Daisy

完全的故事 III

經文:雅2:20-26 和合本

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 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
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雅各在這段落以亞伯拉罕和妓女喇合的見證來說明「信心必須要有行為」,既然他所著墨的稍微側重於亞伯拉罕,那就讓我們看看這位信心之父吧!

亞伯拉罕在獻上他的兒子以撒之前,已因信神而被稱為義人,雅各就此確定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
亞伯拉罕離開哈蘭的時候年75歲,直到他獻以撒,大概已經過了40年了。 這40年的光景,發生了很多事,包括:他在埃及認自己的妻子為妹子,救了羅得, 遵照神的吩咐為自己和家中的男丁行割禮,生以實瑪利,在亞比米勒面前,他又認自己的妻子為妹子,他為所多瑪求情, 最後,生以撒, 獻以撒。

觀察亞伯拉罕的生命,邁向「完全」是一個過程,其中有起有跌,人必須付上努力才能有所成長!這道理我們並非不懂,雅各的教導也不是晦澀拗口,可是,現今的信徒面對「多元主義」的氛圍,其理念正正排斥基督信仰的「獨一性」,基督徒的行事為人若要追求完全,不免會受到標籤揶揄,我們應如何面對? 我個人希望的是,以更謙卑的心態來面對「多元」,不是孤芳自賞,而是要不斷反思每個行為的真義,「相信」真道,努力堅持基督信仰的獨特性,「踐行」雅各的教導!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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