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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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讀經分享

小卒

能夠享用才是好

閱讀經文:傳5:13-20 和合本

13 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
14 因遭遇禍患,這些資財就消滅;那人若生了兒子,手裏也一無所有。
15 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
16 他來的情形怎樣,他去的情形也怎樣。這也是一宗大禍患。他為風勞碌有甚麼益處呢?
17 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

18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 19 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神的恩賜。 20 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因為神應他的心使他喜樂。

 

讀經分享:

人能「擁有」就是好?或許,準確一點來說,是「享受得到」才是好吧?主耶穌就曾說過一個「財主」的比喻,祂稱那財產多得連倉庫也放不下的財主為「無知的人」,且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12:20)如此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就是「無知」!

傳道書的作者充滿智慧,他說:人能得豐富資財,也得加上能以吃用,能享勞碌得來的喜樂,才算是神的恩賜!若沒有這恩賜,人越富有就越想得到更多、積存更多,也越要守住更多… 結果換來的卻是更多思慮和勞累,卻依然阻不了疾病、擋不過禍患、止不住憂慮、買不到時間、換不來家庭和睦、幸福美滿…

既然「擁有」未算是好,「享受得到」才是重要,那麼怎樣才算是享受得到呢?經文說「積存」資財,反害自己,能夠「分享」,不就是好?

能把自己所擁有的金錢、才幹、時間、體力、心思… 與身邊的人、有需要的人一同分享,才算是「真正的享用」,這不既是積財寶於天上,也讓主所賜給你的變得更多,讓恩典、快樂、意義、滿足感都倍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