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林前6:15-17 和合本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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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17是一個具體實況,進一步確定「身體不是為淫亂」。當人願意信耶穌,這人就連於耶穌基督,他的身體就是基督的肢體,所以,我們怎能讓身體與娼妓聯合,把自己的身體成為娼妓的肢體,以至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呢?你聽到的,是否覺得很「排他性」。 是的,就是「排他」。 有些關係是必須要「排他」的,例如:婚姻。 與主的關係亦是如此,因為我們是「屬於祂」的。 保羅在第16節引用創世紀2:24中的「成為一體」 — 以神創造夫妻之間最親密的性愛結合 — 來指出「你與誰聯合,就是與誰發生關係」。
曾在YouTube聽到一位youtuber的失望,說她無意中發現了她認識的一位19歲基督徒去嫖妓。她的失望在於這年輕人的偽善:從未信到信,然後接受洗禮,他把自己塑造成一個乖乖的,有正常教會生活的,常常說感恩的話的大好青年, 他甚至為著要十一奉獻與家人起意見。 他的偽善令她心寒:「為何一個19歲的年輕人,搞到要去嫖妓?所謂返教會,不是靈性的追求嗎?為何教會不能讓他的靈性有成長?凡有一點成長的,也不會嫖妓吧?」
我想問: 這個小弟兄與主的關係是怎樣的? 或問:他與主究竟有沒有關係?
你對這件事有什麼感受?可能在你心中,也有一些你從來未曾與人提過,關於基督徒在性方面的淫亂,甚至,可能你也在「性」的誘惑中。
第17節指出,信徒作為基督的肢體,就是與主聯合、與主成為一靈 — 保羅刻意進一步將這聯合提升為「成為一靈」,是要凸顯出信徒生命與主之間的特殊關係 — 這關係不但是在身體上,也是在靈性上的聯合 — 所以,信徒必須撇去身體上不正當的行為,以能與主「成為一靈」。究竟,我們的屬靈生命正處於一個什麼樣的狀態? 昔日,保羅關心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如何對待他們的身體,因為他著緊他們的靈性,今天的教會和我們又如何呢?
下文:身體的故事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