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02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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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字裡行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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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風格約拿書 III

承上文,經文透過既工整又多樣的格式安排,及重複而別具寓意的字詞運用,讓《約拿書》的情節發展更生動豐富;當經文進入第三章,我們看到耶和華再次發出他對約拿的呼召,故事彷彿回到了原點,卻又是另一高潮的開始…

 

可圈可點的宣講

3:1-2「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

耶和華在3:2 的話與1:2 的是一字不漏的一樣,「宣告」與「呼喊」在原文是同一個字,祂向約拿重述了祂的命令,經文也用了「二次臨到」來強調這命令的再臨。

這一次,約拿也是立刻有行動 – 他同樣是「起來」,但今次不是逃走躲避,而是「照耶和華的話起來」

3:3-4「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

「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三天路程

經文記載要走遍全尼尼微城約需三天的路程,有些硏究謂古代計算方法,一日約走20哩路,即尼尼微城約要走60哩。可是,經文卻同時記載約拿只走了一天(1/3路程),莫非他又沒有履行耶和華的要求,hea住應付耶和華的吩咐?

值得留意的一點是,在原文中,「約拿進城」這句話其實是「約拿開始進城」(參KJV, NIV),即是說,經文所記的「走了一日」,有可能只是要說明,他才剛開始履行任務,向尼尼微城宣告神的話,就發生三章5節及和其後的事情了…

那麼,約拿所宣講的是甚麼樣的信息,叫原本要走三天路程才能完成的任務,變成一天便「見果效」呢?

 

講章宣告

原來,宣告內容就只是一句 : 「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這裡有十二個中文字,但在原文,就只得五個字而已。

此外你發覺這篇講章,只是簡單陳述,沒有什麼起承轉合,更不打算要再作出任何引申說明,例如:

他並無提出尼尼微罪名是什麼,以至要被傾覆;

也沒有提及如何可以免除這審判;

在整個句子中並無提及「耶和華-神」這個名字

這好比在一個佈道會中,講者只向未信者說出審判將至,但沒有解救方案、沒有呼召,就連耶穌/十字架⋯也隻字不提,但故事發展卻再一次讓讀者出乎意料,耶和華就用了這篇區區五個字的講章,讓尼尼微城舉國上下都起了變化!

能改變人的永遠是上主 — 人的講章可以有力動聽,但聽的人可以無動於衷、依然故我,相反,若是神的心意,儘管講章不清不楚,神仍然可用,讓其中的一言半語打動弟兄姊妹,叫人改變回轉 — 由此可見,這不是人的工作,而是上帝動工,感動人心。

宣講結果

3:5「尼尼微人信服上帝,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或譯:披上麻布)。」

這悔改是由民間開始,即使約拿連「神」也未提及,全城人卻「信服神」、「禁食」、「穿上麻衣」,表達的是由衷的痛悔改變;

同時,「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甚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上帝。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或者上帝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3:6-9)

這信息傳到王的耳中,他就「披上麻布,坐在灰中」,更下令王與大臣,以至於平民、下至到連牲畜牛羊也一同「禁食」,「也不可以喝水」;而且人畜皆披麻布。

這就是約拿今次任務的結果 — 上帝透過先知的行動,親自作工,讓祂自己所關心的民,由下而上,又由上而下,都「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都回轉悔改了。

這樣看來,先知最讓神用得著的是甚麼呢?是他所講的道?抑或只是他願意「起來」,照耶和華的話去行呢?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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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講道摘要:約拿發怒合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