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1:26 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27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
在這裡,作者用「我們」來作為神的代名詞,這立刻引起讀者的注意,為何會用眾數呢?豈不是「三位一體」中父、子、靈這「三位」同為「一神」的有力証明嗎?不過,也有另外的看法,認為這是「王」自稱的慣常用法,為要彰顯神的「雄偉威榮」(majesty)。
但不論是哪一個選擇,都不會是這句話的重點,因為如要作為有關「三位一體」的佐證或「雄偉威榮」的描述,不用只著眼於這一節經文之上,在整本聖經之中,俯拾皆是。
人的價值貴乎擁有神的形象
那麼重點在哪?
重點就在於神要照着祂的「形像」和「樣式」造人 — 即是,我們都有神的形象和樣式 — 這是甚麼意思?神是個靈,所以,這必定不是指我們在「肉身」(physical body)上與神相似;這裡的「形象」所指的,是神的屬性,即是說,人能具備與神相近的特質,包括理性思維和美感創意,而更重要的,是我們能與神建立一份獨有的關係,這關係讓人有能力反映神的屬性,流露祂的愛、仁慈、正直、信實、忍耐和包容,以至成為「神榮耀」的反照(彼前4:14)。
同時,因人有著神的形象和樣式,人的「自我價值」也得著堅實和無可置疑的基礎和確認。意思是,我們的價值不由任何外在因素來賦予,更不在乎任何外加條件,即是說,我們是否有財富、有成就、有令人羨慕的儀表和掌聲… 都不影響我們自身的價值,人之所以貴重,是因為人擁有神的形象!
因此,任何批評和眨低自己和別人價值的行為都是在輕看神的創造,相反,凡看重這份獨特而寶貴的賜予的,必能叫他們更加愛神、更珍惜祂在人身上的各樣恩賜和美意,同時,也更懂得欣賞和尊重別人!
人的責任是配合神的美意
神不但照著祂的形像和樣式造人,神還使人「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我們這些被造的人,居然不但能與神建立獨特的關係,還能受託於「管理」之責 — 這裡所指的管理不是管轄,而是以神的心意和愛眷對待和治理牠們。
同時,這裡所指的管理範圍也只在於動物,而非「大自然」,意思是,大自然不由人管,那是由神管的,我們只能順應神所管理的大自然,好好管理那生在其中的活物走獸。這活物的管理也預表著我們也要好好管理我們一生的活動,即我們在世的所作所為。
在神的設計裡,祂替我們劃分了應該管和不應該管的範圍 — 我們要管理好的,是我們的言行心思、待人處事,至於人的一切際遇,甚至生死禍福,都不在我們的管理範圍之內 — 這有如「大自然」,我們活在其中的,只能按神所賜給我們的資源和恩賜,盡力配合、適應和順服,努力遵行祂的旨意,好好完成祂在我們一生中的計劃。
在創造與管理的過程中,神不但藉「管理」讓人有機會參與其中,祂甚至藉「生養」讓人有份於祂的創造工程。
創1:28「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這裡除了重申管理海陸空的各樣活物外,還提到神要賜福予人,賜人有能力生養眾多、繁衍後代 — 人居然能有份於生命的創造與成長,有機會從孕育胎兒,以至於教養兒女成長的重大責任上,與神同工,親身體會和見證神的奇妙作為!
這份參與是寶貴的,是神所賜的福分,但同樣地,我們亦不可以忘記,在兒女的成長過程中,神才是兒女的主,我們的責任只是盡力配合、適應、順服和遵行神的旨意,沒有一個作父母的,能取代神和位置,掌管和決定兒女的一生!
神是創造主,祂創造和設計了萬物和我們的人生,祂也將祂寶貴的形象賜給我們,叫我們能與祂建立深厚密切的關係,有能力將祂的美善流露彰顯,並承擔祂所託付的責任;我們要努力配合祂的工作和美好的旨意,在我們的一生中,分享祂的美善,見證和榮耀祂的名!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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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屆港九培靈研經會 — 受造的人生 — 講員:楊錫鏘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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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T Chronological Life Application Study Bible (pp. 5205-5206).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Inc.. Kindl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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