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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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講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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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渡過 IV 無上限的饒恕?

講道經文:馬太福音十八21-35

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前文說到整個十八章都在揭示一個現實:人是會做錯的 — 教會這羣體也是一樣。那麼,你是否會選擇避之則吉?置身事外?抑或用什麼方法去面對?你知道人在任何一段關係中,都會有問題出現,分別就在於「你」/「我們」要如何處理。所以就算…你不斷轉會,不斷意圖尋找更合適的,其實結果也是一樣的,你逃避不了,因為你一日學不會、體會不到上主的心意,一日你都會發現,無論你往哪裏去、與哪個羣體結交、建立什麼樣的關係,最終都只會失望受傷而回。

而更重要的是:《馬太福音》的中心思想,是如何讓我們的世界、我們這羣體,能「在地若天」(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所以,透過十八21-35,這段有關饒恕人70個7次的教導,讓我們來看看主耶穌對我們的心意。

首先了解一下結構,這段可分為三個段落 :

A) 21-22節。彼得提出有關饒恕的議題及耶穌的回應
B) 23-34節。欠債的比喻
C) 35節。耶穌的結論

經文一開始記載 : 「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按照猶太人傳統,所有人都應該饒恕得罪自己的人三次,所以,彼得有此一問,不是他不知道答案的 — 估計以彼得脾氣這麼急躁的人,一定得罪人多,也表示有人會多次得罪了他,他才會問這個問題。可能,他已經努力著、忍耐著饒恕弟兄去到第七次,他「超標」饒恕了得罪他的人,大概有點沾沾自喜,想得耶穌的讚賞。但耶穌如何回應?我們好熟悉的經文:「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饒恕要到七十個七次,當然不是照字面計算,要他忍到490次,而是「不設上限」了。但…人怎樣能夠實行這種無上限的饒恕?

饒恕別人的條件

進入下一步以先,我想問大家:你若要去饒恕別人,會定下條件嗎?大概,起碼要對方誠心道歉,而不是口頭一句「 sorry 囉」?即是說,若別人得罪我,他要知錯,若取了我的財產,要予以賠償,若損了我的名聲,要公開道歉,還我公道吧?否則,沒有基礎去饒恕他啊!可是,想深一層,你所要求的這些似乎是「公平、公義」的補償,是否真的就能撫平你心中的傷痕?

聽過一位老人家提及一件往事:有人欠了他的債十多年了。若問:為何不去追回欠款呢?老人家說:十多年前的一萬元跟今日的一萬元,如何可以相等?所以,到了今時今日,你即或追回,又有何意思?對方如果刻意不還,就無謂勉強,如果已經忘記,也無需提醒了,當用些少錢來認識清楚對方吧!但…弟兄姊妹,聽完好像很有智慧,可是,或多或少,你也聽得出內裡的怨氣吧? 「…用些少錢來認識清楚對方」,我想,大概這兩人做不回朋友了!這或許是一種避免更進一步受傷的做法,可是,這是主耶穌對我們的心意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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