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6 月 17 日

302

小卒

有主在其中

閱讀經文:得3:1-6 和合本
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 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3 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 4 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讀經分享:

路得記所記載的是一個動人故事,它描述了一段好得令人難以置信的婆媳關係。婆婆願意為媳婦自身的幸福著想,媳婦又願意事事跟從婆婆的吩咐而行,在現今的世代來看,這樣的關係應該是絕無僅有了。

讀者一定會問,為何路得會如此愛拿俄米,是愛屋及烏嗎?但她的兒子離世多年了,夫妻關係早已劃上句號,剩下的婆媳關係還算什麼?可是,人的牽連尚有終結,但神與人的關係卻不會斷絕。路得認識耶和華,她信任這位帶領她婆婆一家的神,而婆婆也是一位敬畏神的人。於是,上主就成為她們這段關係的中心點,聯繫著這兩個婦人。路得眼中有神,也有神所賜給她的婆婆,所以,她對婆婆的順服聽從,及對婆婆所作的一切,都是作給主的。路得尊重神,所以尊重婆婆;她愛神,所以也愛婆婆。

我們也尊重神嗎?也因此而尊重人?我們眼中有神嗎?也因此看到神放在我們身邊的許多人?我們跟他們之間的關係,也有主在其中嗎?作在他們身上的,我們願意也看為是作給主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