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經文:何西阿書一1-11, 二1
信仰上的姦淫
基督教的信仰,與許多其他宗教不同,一直強調是個「一神」的信仰。著名的舊約學者Gerhard Von Rad 指出何西阿是第一位先知,以「淫亂」來形容拜偶像等同對上帝不忠。真神只能有一位,其他的都不是真神。若以我們熟悉的婚姻關係來說,何謂姦淫/不忠/淫亂?就是當一個人仍然是身為別人的丈夫、或者妻子的時候,卻除了他的配偶外,還有第三者。這是在婚姻關係中不容發生,也不能容忍的事。
在基督信仰上,神的取態也非常清晰,大家可記得十誡?
出埃及記 二十1-5
1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2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 百物。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
有人說基督教的「一神主義」太過狹隘、太小氣,應該有容乃大嘛!每個範疇都有專屬的神來保祐,那管黃大仙、釋迦牟尼、觀音菩薩,抑或耶穌 — 能保你出入平安、大吉大利就可以了?
可是,神與我們卻不是這種有如「買賣交易」似的關係,祂視我們如兒女一樣。或者用一個比喻來說:你剛生了小孩,為人父母,你抱著孩子,不斷輕聲告訴他:「叫爸爸、爸…爸」。這情境有如神三番四次向祂的子民說:「我是你們唯一真神」– 當孩子還未認清父母是誰的時候,你必須讓他認識你、感受你、明白你;若有一天你發現他把某個陌生人叫爸爸的時候,你一定不會無動於衷、冷眼旁觀吧?還不立時更正,再三教導,確保不再出錯?同樣,你的天父也不會允許假神、偶像、甚至木頭石頭冒充真神,容讓祂的兒女去稱那些死物為天父而若無其事吧?由此可見,一神主義的重點根本不是甚麼小氣不小氣的問題,而是單單因為:「真理」是具有排他性的,絕對的真理有絕對的排他性而已。
你或者説:我拜那些神,我聽玲玲師傅話,縛條紅繩在手、放塊紫水晶在屋企、移燈換櫈之後,今年果真順風順水,橫財就手啊,那不是很好嗎?弟兄姊妹,有時我不排除有些「好處」或是有些圖利的機會可能會由邪靈帶來給你,但縱然得到一時好處,最終後果是什麼?抑或你根本只是奉行:「有奶便是娘」的做法,可有一時富貴,得一時之快⋯就可以了?
弟兄姊妹,留心這豈不是與那些放縱情慾、犯姦淫、呈一時之快的人,同出一轍嗎?他們的後果你也願意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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