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代求(創十八1-33)
亞伯蘭離開哈蘭24年後,耶和華再一次向經過長久忍耐考驗的亞伯蘭顯現,向他更新應許。耶和華要賜給亞伯蘭許多後裔、必有多族從他而出、應許他「作多國的父」、給他改名為「亞伯拉罕」,並在他的後裔之外增添「國度」和「君王」。神堅守約定,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亞伯拉罕又受了割禮,並制定了割禮的儀式。同時,神也給他的妻子撒萊改名為撒拉(意思為公主)。祂更應許賜福給撒拉,使她為亞伯拉罕生一個兒子。她也要作多國之母,萬族的君王必從她而出。
儘管亞伯拉罕從耶和華經歷了那麼多的恩典,耶和華也向他帶來壞消息。由於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聲浪極重,人民極其敗壞和墮落,他們將面臨神的憤怒和審判。所以,耶和華要下到城去,看看這些人民的所作所為,是否全像那聲聞於祂的控訴。神要做這件事,感到豈可瞞著亞伯拉罕,於是坦白地告訴了亞伯拉罕。其中,兩位天使從那裡動身,向所多瑪走去,亞伯拉罕卻仍然站在耶和華面前。他就連著六次禱告,請求耶和華切勿毁滅該城,因該城或許有義人。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而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救贖和審判 祝福和降禍
從經文體會,耶和華不只視亞伯拉罕為祂的朋友(代下二十7),也視他為祂的同工。耶和華把關於滅城的啟示告訴亞伯拉罕,藉此教導他蒙福的原理。亞伯拉罕身為以色列的祖先,也是神所揀選的民族,而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所以有責任教導自己的子孫和後裔,必須遵守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創十八19),這就是真正的蒙福之路。耶和華也教導亞伯拉罕救贖的原理,就是必有審判才有救贖。因此,耶和華把救贖和審判、祝福和降禍兩條路指示給亞伯拉罕,好使他的一切後裔,以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滅亡作為警戒,選擇救贖之路。神給亞伯拉罕這種恩典和憤怒的雙重啟示,使筆者聯想到,將來基督的再臨,會讓順服跟從和信靠祂的人,得著勝利和歡樂。相反,對於不順從兼悖逆墮落的罪人來說,則是痛苦和悲哀,因他們要永遠受著地獄的刑罰。關於耶和華要下到城去這段記載,顯明耶和華是公平公正的神,祂當然不是因沒有親眼察看罪惡,也沒有漠視城裏的人所作的惡行。耶和華實在想給他們一個公平的機會,就是最後悔改的機會,回轉歸向祂,以免除祂所施行的刑罰。
當亞伯拉罕知道耶和華要審判罪惡之城的消息,亞伯拉罕即時的反應是為全城的人代求來免去審判。當然,其中最重要的是他的姪兒羅得仍住在那裏。亞伯拉罕的代求是非常懇切、堅韌和充滿愛心。城要被毀滅是因為罪惡的蔓延,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因為缺乏義人。亞伯拉罕的禱告是信心的禱告,他並沒有無條件地要求耶和華施予恩惠與憐憫,反而在神面前謙卑禱告,正確認識到自己只不過是塵土(十八27),實在是真心的信仰告白。亞伯拉罕不單為姪兒羅得代求,也為城中所有的人獻上禱告(十八24及28),可見他真誠愛羅得和全城的人,甚至是墮落的罪人。
關於亞伯拉罕六次的禱告,他確信耶和華是分別善惡和愛人的神,也承認祂的審判是公正和公義的。所以,亞伯拉罕回應耶和華,肯定祂絕不會把義人與惡人一同殺死、把義人和惡人一樣看待。亞伯拉罕向神表達,他知道祂是審判全地的主,豈可不行公義(十八25)。儘管如此,為了尋求耶和華的慈悲、憐憫和拯救,亞伯拉罕持續求問神,假如城中有50個義人、之後是45個、40個、30個、20個,或者最後是10個,祂是否不會毁滅那城。神都同意若城中有義人,就算找到10個,祂都赦免那地方所有的人。這充分表明,神很有慈愛和耐性,聽取亞伯拉罕的懇求。就算神知道在所多瑪城裡不會有十個義人,祂會因著祂的慈愛和憐憫,容讓亞伯拉罕為那城求情。耶和華因著記念亞伯拉罕的愛心和代禱,就差遣天使把羅得一家的人救出來。祂甚至幫助羅得逃出罪惡之城,然後才將那城毀滅,可見神不是以毀滅惡人為樂,但祂必要消滅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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