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經文:林後 八1-15
《哥林多後書》第八、九章都是保羅講述有關捐獻的教導,作為一個傳道人,究竟是什麼支持他在服侍的年月中,去為這些俗物,中國人稱的「黃白之物」而奔波?
在進一步了解第八章這段講道經文之前,讓我們先來分析其經文結構:
工整的ABA’B’-C 結構
A) 馬其頓教會的例子 (八1-5)
B) 數算自己的恩典 (八6-8)
A’) 耶穌的示範 (八9)
B’)有益、必蒙悅納的奉獻 (八10-12)
C) 均平補足的原則 (八13-15)
鼓勵捐獻 把願意做的事情辦好
結構中A & A’這兩段經文都是保羅鼓勵哥林多的信徒捐獻,按八10所說: 「…你們下手辦這事,而且起此心意,已經有一年了」,似乎反映當時哥林多的信徒支持耶路撒冷教會的事情辦得不怎麼順利,從提出「起此心意」,到保羅寫這信的時候,都「已經有一年了」。所以保羅就以兩個例子鼓勵他們,即 :
A)馬其頓教會的例子(八1-5),及
A’)耶穌的示範 (八9)
馬其頓教會的例子 受恩者承接施恩
馬其頓眾教會的例子讓我們看到,很多時候,我們以什麼的角度去看事情,會引致不一樣的成效和結果。最粗淺常聽的講法,就是「半杯水」的例子:究竟半杯水是足夠?還是不足夠?人看到的是「只有半杯,那麼少!」抑或是「太好了,竟然有半杯水可以喝!」就決定這人將以甚麼心態和行動去作下一步。
在此,從保羅的角度來看,教會的弟兄姊妹可以對耶路撒冷作出樂意捐獻的支持,不單止是馬其頓教會施恩予別人,更是「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雖然,我們知道這的確是馬其頓眾教會對他人的厚恩,作為受恩的一方,是絕不可以當作理所當然的。不過,這也毫不否定它原是「神的恩」的這個「事實」 — 這恩是神給予馬其頓眾教會機會,作成神所喜悅的事。
如此看來,保羅的教導和邏輯是:上帝賜下「恩典」予馬其頓眾教會,以致馬其頓眾教會能以所得的,施「恩典」予他人(耶路撒冷教會),那下一步呢?就是讓所有「受恩者」重複「施恩」這個行動,把恩典不斷傳遞出去(pass it on)。
弟兄姊妹,今天倘若你有力量向別人施以援手,請記得保羅的這個教導,這個把恩典傳出去惠澤他人的連鎖行動,是天父給每個願意施恩的人的最大恩典!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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