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0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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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讀經分享

小卒

承認

閱讀經文:約壹1:5-10 和合本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讀經分享:

人在信主的一刻就是承認自己有罪,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明白只有靠著主的血,罪才能得赦免,從此,信主的人和神之間再沒有罪的阻隔,可以恢復美好親密的關係。

可是,人若不承認自己有罪呢?又或是,承認是承認了,卻不覺得罪是一回事,一邊說是與神相交,一邊卻堅持享受罪中之樂,那又如何?

經文指出,這些人是在說謊,行在罪中卻不承認自己有罪,他們是自欺欺人,甚至以神為說謊的,輕看祂的話、拒絕祂的恩典、無視祂的刑罰!

救恩是白白的,卻不是自動擁有的!神極之願意施恩赦罪,卻需要我們承認自己有罪,有離開罪的決心,才能真正得到赦罪之恩 — 這決心不代表我們認罪後不再犯罪,但知罪,並且承認自己需要主來讓自己離開罪,卻是真正得蒙救贖的基礎 — 它不只是出現在信主的那一刻,而是一生中的每分每刻,以至我們能因著這份願意認罪的心,而得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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