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二1-12
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
二4-5 「耶穌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 』」
在這裡,耶穌稱母親馬利亞為「婦人」,乍看無禮,但參考約翰福音十九26,在十字架旁,「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是婦人),看,你的兒子!』」同樣是用上「婦人」這稱呼,但在這裡,是耶穌在十架上臨死前的託孤,要請約翰照顧母親。可見,「婦人」二字絕無不敬之意。不過,耶穌在二4 用上這看來突兀的稱謂,的確有其含意,目的就是要提醒馬利亞和我們,祂真正的身分是甚麼 —
耶穌的身分不只是馬利亞自小養育成人肉身的兒子,耶穌更是神的兒子,而神的兒子這身分比地上任何身分都更重要。
耶穌在這適當的時刻「定位」,拉開他 – 作為神子 – 與馬利亞的距離,
亦同時表達他作為神的位分之不同,
而且正因這個「位分/身分」,他說話背後要表達的是 —
作為神子,所需要的是按照天父安排的時間表行事,而不是要滿足人的意願,也不能讓人,或讓環境來決定他的工作!
我與你有甚麼相干?
「我與你有甚麼相干?」(τί ἐμοὶ καὶ σοί)這個問題,意思接近「為甚麼要來找我呢?」按此說話,耶穌似乎原本沒有打算做任何神蹟,因為二4b「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正解釋了耶穌似乎還未覺得是時候開展他的神蹟工作。
其實我們在約翰福音第七章,將再一次看到差不多同一模式的情況出現,然而那次換了對手,不是媽媽馬利亞,而是耶穌的弟兄 —
七3-4
耶穌的弟兄就對他說:「你離開這裡上猶太去吧,(目的是)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
你發覺耶穌同樣沒有一叫即做,原因同樣是
七6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
而最有趣的地方是
七10
但他弟兄上去以後,他也上去過節,不是明去,似乎是暗去的。
耶穌最後「也上去過節」,但是暗暗去,他最後也同樣去了。
第七章的這個記載,就恰似在第二章迦拿婚宴時一般,到最後還是應了要求 — 「去了猶太」/在婚宴中解決了沒有酒的問題,但同樣地,都是沒有「打鑼打鼓」要顯揚名聲的,要顯的就只是要將祂真正的身分「顯給世人看」。
耶穌不是要與人「對著幹」,不是要以此立威,更不是要「顯揚名聲」,我們知道,祂的一切「做與不做」,都有耶穌基督自己的主權與選擇,祂有祂的計劃和時間。
時候還沒有到
在約翰福音,多次提到了「時候」– 「時候還沒有到」/「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七30「他們就想要捉拿耶穌;只是沒有人下手,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八20「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到了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
十二23「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十三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十七1「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
所以,「時候」– 在約翰福音有特定的指涉 ,指的是耶穌基督,作為神子,要按定命、按時候,開展祂在世上「受死、釘十字架、復活」的救續計劃,是祂要完成父神交託的旨意的時間。如此説來,在迦拿婚宴這第一個神蹟正是耶穌「踏出」使命的第一步,是邁向成就救恩,完成父神旨意,讓人子得榮耀,也藉兒子榮耀神的第一步。
所以也許馬利亞正因有耶穌出生時的經歷和省悟,她即或不明白「時候未到」的意思,但卻仍表現出肉身的母親對這特別兒子的信任,在不明所以的時候,還是願意首先謙卑順服 —
二5「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弟兄姊妹,順服是什麼?
順服不就是,許多時候在我們不明白上主的作為,何以與我所期望的不同,甚至讓我這個「義人」吃苦…的時候,我們仍然願意 —
「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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