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1-25)
在創世記第二章,我們讀到經文形容亞當和夏娃「赤身露體」(were naked)、「並不羞恥」(were not ashamed)。轉瞬間,緊接的第三章,他們就犯罪墮落了。第三章經文是如此開始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表面上,由第二章發展到第三章,好像沒有特別,只是翻到另一章,就開始記載始祖犯罪了。不過,原來在希伯來文中,第二章的結束,已埋下第三章犯罪的伏線 –「赤身露體」與「狡猾」(cunning),在原文中是隱藏著關聯的。
赤身露體 與 狡猾
在希伯來文中,「赤身露體」(עֲרוּמִּים /arumim)與「狡猾」(עָרוּם /arum)是同屬一個字根。它們的意思可以由「赤身露體」,延伸到「揭露 / 除去掩護」 (to uncover),再變為「肆無忌憚」 (impudent)、「狡猾」。「狡猾」是蛇的特徵(創3:1),當人吃了神命令他們不可吃的禁果後,他們原以為自己可以像神一樣能知一切事(3:5),結果,卻萬料不到,他們沒有像神一樣,反倒看見自己與蛇相同(赤身露體 / 狡猾) !
根據一些猶太人經卷記載,在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前,他們的身體是被「光」包裹著的,在屬靈意義上,即是他們被神保護著 — 神就是他們的保護,在祂的光照下,人與人之間、人與神之間,都可以真誠無奸詐、坦然無懼地面對對方。可是,人犯罪了,他們將自己排除在神的保護之外,故他們「要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3:7),神更為他們「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3:21) — 儘管如此,身體暫得遮蔽,屬靈生命卻又如何?
重回神的光照保護中
是的,人犯罪了,竟然選擇聽信狡猾的蛇的說話,而不順從愛他護他的神的吩咐,從此落入猜忌不安的光景中!不過,神沒有離棄我們!經文讓我們看到的,是神對人始終不變的體恤和憐愛!唯有創造我們的主,堅持等候人的回轉,呼喚人重新經歷祂的恩典和保護!
資料來源: Israel Institute of Biblical Studies
第一版: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