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經文:路12:13-21 新譯本
13 群眾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老師,請吩咐我的兄弟和我分家業。」
14 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的審判官和分家業的人呢?」
15 於是他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遠離一切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並不在於家道豐富。」
16 就對他們講了一個比喻,說:「有一個富翁的田地豐收。
17 他自己心裡說:『怎麼辦呢?因為我沒有足夠的地方收藏出產了!』
18 又說:『我要這樣辦:我要拆掉這些倉房,建造更大的,好在那裡收藏我的一切糧食和貨物。
19 然後,我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啊,你擁有許多好東西,足夠多年享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
20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天晚上,你擁有的就要取去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給誰呢?』
21 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經文解讀:
今天這段經文是承接上文的,當時耶穌正勉勵門徒不要害怕面對「威逼」,因為「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十二4),接下來便引入這個段落,就是「威逼」的另一端 –「利誘」。
路十二13-21大致分為三個部分:
A)十二13-15 有關兄弟分家
B)十二16-20 耶穌以比喻說明
C)十二21 結論
整段經文以兄弟分家業作為引子,然而不論作者抑或耶穌,都不把重心放在這分家業的安排上,因為按篇幅和耶穌的斥責,我們都知道事情的重點,在於人面對金錢的價值觀和取態。
B段是比喻,講出一個「為自己」積存財物的人,在神的眼中是「無知」(第20節)和「不富足」(第21節);因為他縱然籌算一切安排,卻分辨不出靈魂最終的需要。
C段第21節只得一節經文,卻為此比喻作出結論,當人不斷的需索、貪心,他所積聚的財帛,在神看來是不值一哂的!
然後耶穌就分別在之後第22-30和31-34節,對何以「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第15節)作進一步的詮釋:指出神知道我們物質上的需要,故此祂必定供應,而人生命中真正的財寶則應積在天父的國度裡。
最後值得留意的是,在十二13-21的前後,即十一41和十二33 ,耶穌都為我們在世如何「運用錢財」作出了清晰的指引,就是要「施捨給人」和「賙濟人」;由此可見,「樂意分享」的人才是有智慧,這樣的人在神眼中才是「真正的富有」。
讀經分享:
群眾中有一個人請求耶穌吩咐他的兄弟和他分家業,可見他的兄弟並不願意分。這個人請求耶穌,顯然認為耶穌有足夠權柄和會願意接受他的請求!耶穌沒有接受,且隨即教導眾人,並給了他們一個比喻。
這個比喻是關於一個富翁,一個善於籌劃,心中常常盤算著如何如何的一個「成功人士」。他的田地豐收,他的倉庫爆滿,可享用的好東西多而又多,吃喝快樂當然是「應該」的吧?可是,這裡的重點不是應該不應該,而是有沒有命去吃喝快樂?
吃喝快樂是罪嗎?如果人為了追求這些而拼命掙錢,以為擁有這些就是擁有一切,好東西越添越多,一個倉庫不夠用再添一個時,那就如這個富翁,頃刻之間,便可因生命的終結而變得一無所有!
家道豐富和吃喝快樂只是錦上添花 (Bonus),最重要的是在神面前富足 — 財寶不應只在自己的倉庫,要積在「對的地方」(路12:33-34)。若不能如此謹慎自守,任由貪心不斷,最終必然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