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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LB Admin2022-03-22T22:07:01+08:00
第4天 不用盡你的權利

不用盡你的權利

閱讀經文:路得記2:1-3, 8-12 和合本

2:1-3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

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

8-12

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裏,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我的僕人在哪塊田收割,你就跟着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裏喝僕人打來的水。」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

 

經文解讀:

路得記第二章是充滿恩情的篇章,「蒙恩」的主題貫串全章:「我蒙誰的恩」(第2節),「蒙你的恩」(第10節)和「願在你眼前蒙恩」(第13節)。這「恩」是由上而下的,驟眼看來,皆是財主波阿斯對路得的恩待,是以一位同族親屬的身分,對族中孤寡照顧的一樁事件。

而耶和華神呢?似乎並沒有特別的出現或介入,路得與婆婆拿俄米要面對的,仍是嚴峻的處境,她們仍苦於喪失親人、苦於孑然無依、苦於憂柴憂米… 大概「耶和華在哪裡」是當事人甚或讀者都不斷追問的問題。

然而,當路得在日常困苦中繼續掙扎時,無論是對婆婆的尊重(第2節)、抑或在外盡力辛勞地工作(第7節),甚或她喪夫後的抉擇安排(第11節),在在表現出她的個人品格。她的這些行為,都讓人看在眼裏,都讓神予以肯定。是以她蒙波阿斯的恩、得他體恤。在二8-16的段落中,波阿斯吩咐僕人不可欺負路得,並容許她可喝僕人打來的水;其後,波阿斯也讓路得一同吃餅,並讓她把剩餘的帶給婆婆;波阿斯更吩咐僕人不可羞辱她,並要從捆裏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

這「任她拾取」的安排是「恩惠」,是按照耶和華律法上所吩咐的(利一九9;廿三22;申廿四19)– 以色列人收割時不可割盡田角落上的莊稼,也不取回掉在地上的麥穗,讓有需要的、寄居的、孤兒和寡婦撿拾剩餘的麥穗。如此,耶和華的「恩惠」透過人的遵行,願意不割盡、不取盡自己的權利,而得以傾流出去。波阿斯遵從律法,且看見神要藉著他,「照(路得)所行的賞賜」(二12)、照管和祝福她。

讀經分享:

在舊約聖經中有這樣的吩咐:「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23:22)主耶和華早已吩咐祂的民,要刻意在收割的時候不割盡所有莊稼,好讓窮人和有需要的人可以來到田間拾取。

這律法的精神是要神的兒女懂得憐惜身邊貧窮弧苦的,顧念那些無家寄居的,讓他們既能得到幫助,又能保有尊嚴,因那些未被割盡或是落在地上的麥穗,彷彿只是被人遺落,來拾取的人不是來乞討,而是可以隨時把所需要的取走。

摩押女子路得要到猶太人的田間拾取麥穗,讓自己和婆婆得以糊口,可見她認識摩西律法,且相信和信任這位以色列的神確是滿有恩典憐恤的!而波阿斯,他也甚是樂意遵行主所吩咐的,他不僅依照律法上的字面行,還把其精神都徹底流露發揮。

因著這個「不割盡」的做法,改寫了路得和波阿斯的一生,也叫我們看到這位我們所跟從的主,是多麼的願意看顧人 — 祂供應、祂救助、祂施恩、祂尊重 — 我們今天所擁有的和手上的所謂權利,其實都是祂賜的,既是如此,我們又能否不用盡我們的權利,讓神所賜給你我的恩,透過我們,傾流到有需要的人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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