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經文:羅三9-12; 17-20 和合本
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記: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經文解讀:
保羅在羅馬書第二章指出,猶太人有律法卻不遵守,故即使受了割禮也不比外邦人好。接著,到了第三章的這段經文,要向讀者呈現的,是一個更進一步的現實:在世上,連一個義人都沒有!沒有任何人(包括猶太人)比其他人強,因為在神公義的量尺底下,我們全都「在罪惡之下」(參考一18、二29和三9)。
在三10-12中,保羅以一個重複六次的詞語「沒有」,斬釘截鐵地強調此「沒有義人」的事實。而在三10-17整段經文中,保羅亦不斷引用舊約經文來支持他的看法,包括:
引用詩十四1-3:羅三10-12 提及經上所記,沒有人願意去尋求神,所有人都偏離正路,也不作善行;
引用詩五9、詩一百四十3和詩十7:羅三13-14 提及「喉嚨、舌頭、嘴唇、口」,全都與人充滿罪惡的話有關;
引用賽五十九7-8:羅三15-17 提及「腳、路」,指出他們殺人流血、殘害暴虐,所行的路沒有平安。
最後保羅在羅三18 以第七個「沒有」— 罪人眼中不怕神,英譯本譯作「沒有」對神的敬畏(NIV: There is no fear of God before their eyes)— 作為一個段落的總結,這也同樣是出自舊約經文的(參詩三十六1)。
保羅之所以引用眾多舊約作為佐証,目的是要「塞住各人的口」(三19-20),要叫世人知道,他們都將伏在神的審判之下,包括那些熟悉舊約的猶太人,要他們無言以對。
讀經分享:
經文清楚直接地告訴我們,在律法之下 – 在神所定的標準之下 – 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因我們都被罪所轄制。
表面上,我們會有人(必然包括自己?)「看來」比某些人「有義」。在新聞上、在工作場所中、在我們眼前的,盡都是不法的事,這世界惡人當道、公義無存,當我們大聲疾呼「世風日下」的時候,我們必不是在這些歪風卑劣之列,「我們」必定是可以盡情指責「他們」的那些「義人」。
可是,下一次,當我們「又」看到「他們」的罪,又要開口指斥,或是搖頭譏諷的時候,請打開聖經、回到主的面前,求光照、求憐憫、求寬恕,因為,在神的審判台前,「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在祂的(不是我們的)標準以下,我們都無話可說 — 我們與我們眼中的惡人,充其量也只是程度上的「好一點差一點」的分別,若不是主的救贖挽回,誰能站立得住?
不要自欺,更不要自以為義!重新認清這世上的你和我,以禱告代替謾罵,謙卑來到主面前,感激祂的拯救;求祂賜下恩典,讓我們有力行祂看為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