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經文:約翰福音14: 15-16 ; 21-24 新譯本
15「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
16我要請求父,他就會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或譯:訓慰師;下同),使他跟你們永遠在一起。
21那領受我的命令,並且遵守的,就是愛我的;愛我的,我父必定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
22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對耶穌說:「主啊,你為甚麼要親自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23耶穌回答:「人若愛我,就要遵守我的話,我父必定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跟他住在一起。
24不愛我的,就不會遵守我的話。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而是那差我來的父的道。
經文解讀:
《約翰福音》十三至十七章被視為一個大段落,記載從十三1「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開始,到祂臨上十字架前的一段最後的教導。
從第十三章描述逾越節晚餐的經文中,我們看到約翰所著重的是與別不同的,他不像其他三卷福音書那樣著重聖餐的設立,因他甚至連餅和酒都沒有提及;約翰記載的是耶穌替眾門徒洗脚,然後向他們說了許多的話,要強調的是耶穌的謙卑順服和祂對門徒的愛。
由十四章開始,是耶穌對祂所愛的門徒所說的「最後的話」,其篇幅冠於其他福音書,凸顯出耶穌對門徒的愛,就如一個人即將離去,要把握最後機會,對最親近的人說出心裡最由衷的話一樣。因祂深知門徒會因祂的離去而產生極大的不安和迷失,所以,在十四1耶穌說的第一句話便是 :「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祂的離去,是為了「預備」,且應許「再來」。
當耶穌向門徒清楚交代祂的去向後,祂就向門徒、祂的跟隨者作出叮嚀(今天的經文):「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那領受我的命令,並且遵守的,就是愛我的」;祂要求門徒在祂離開後要順服遵守祂的命令,且靠著主賜的平安,帶著喜樂,與眾信徒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
這是一連串由愛而延伸出來的行動 — 真正的愛,是表現在對上帝及其他人的行動之上的 — 從「愛主」出發,因而「順服遵行」及「彼此相愛」,這與十三章耶穌為門徒洗脚,及十五章講論彼此相愛的主題緊緊連繫。
讀經分享:
在這段短短的對話中,耶穌不厭其煩地一再告訴門徒:若愛祂,就會遵守祂的命令、祂的話。這是一句多麼直接又簡單的說話,可是,人是否都聽見?
主不斷重複這話,可見祂是何等著緊我們要把這話聽進去。祂要我們遵守祂的話,且將「遵守」與「愛」連在一起,意思是,這樣的「遵守」不是因為「恐懼」,也不是因為「應付」,而是因為「愛」— 我們與主之間若有愛,我們就像葡萄樹和枝子那樣彼此相連,我們就會主動地,歡喜地,即使要放下自己的意思,也甘心情願地選擇跟從主的話 — 這些人必定是經歷過主的大愛,知道自己需要主,願意倚靠祂、信任祂、聽從祂的。
他們既因愛而遵守主的話,他們的生命也得著改變:聖靈必每刻同在,能在世人都迷糊惘然的時候看見主;天父也必愛他們,叫他們更緊緊地與主相連,在「主的愛」裡支取力量,更有衝勁地把主的道行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