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經行 第53章 誰蒙上主關注?
第53章 誰蒙上主關注?
第五部/申命記:指向未來的叮囑 頁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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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誰蒙上主關注?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申二十一1)
思想問題:
- 【選擇題】我們可以堅持把第二十一章獨立看待,因為…?
- 其中的五段「律例典章」一眼便看出內容相近;或
- 有首尾呼應的記號,分別是「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這句話出現於第1和23節,及開始和結束都聚焦在一具死屍之上。
- 【選擇題】首段提及的是一宗「棄屍野外」的無頭公案,上主吩咐長老要做的各個步驟,具體用意是…?
- 不排除背後或反映民間古老迷信風俗,要「平息邪魔的厲恨,避免更大的禍事」;或
- 刻意高調張揚,令事情街知巷聞,增加破案的機會,力求讓死者沉冤得雪。
- 【選擇題】「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父母可以如何處置?
- 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裏,履行程序公義;或
- 可用私刑,絕不聲張,以免家醜外傳。
- 【默想】「掛在木頭上」的罪犯既是惡貫滿盈、死有餘辜,為何上主仍要限制人把他示眾的時間?上主關注看顧的對象包括這些死不足惜的惡徒,這對你待人處事有何提醒?
- 【默想】一個外族女性俘虜的基本尊嚴也是上主所關注的,我們又應如何面對仇敵?特別是在我們處於勝利、理直氣壯的時候,我們是否能「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本章【選擇題】答案在下一章 // 上一章答案:2. 2. 2.)
補充資料及經文出處:
- 申命記第二十一至第二十五章的內容,無論西方或猶太聖經學者,多半都視之為「雜例」或Miscellaneous Laws,註1
- 杜恩.克莉史汀森(Duane L. Christensen)更乾脆點算出「四十三條有關人際相處的法律」。註2
- 不過,我們仍然堅持把第二十一章獨立看待,並嘗試尋找其中這五段「律例典章」(二十一1~9、10~14、15~17、18~21、22~23)的主題旨趣,是因為我們同意理查德.尼爾森(Richard D. Nelson)註3 的觀察
- 「不可懸在樹上過夜,必須當天埋葬」(《馮象譯本》)
- 屍首示眾日子越長,震懾的果效一定越大(參撒下二十一1~14)
- 首段(1~9)中提及的死屍,卻是一宗「棄屍野外」(《馮象譯本》)的無頭公案
- 有聖經學者表示很難肯定每個步驟的具體用意,故不排除背後或反映民間古老迷信風俗,要「平息邪魔的厲恨,避免更大的禍事」。註4
- 「活水長流」(二十一4,《呂振中譯本》)的溪谷,學者早已指出不可能在猶大和撒瑪利亞境內找到(Tigay, 192),近代辭典參照中世紀阿拉伯文所作的字義推敲存疑,或追隨《七十士譯本》古卷譯作「崎嶇的山谷」,故此更不能隨便望文生義:「流水可帶走打折頸項之母牛犢的血,以象徵罪咎的遠去和消失」。註5
- 任何人若涉嫌知情不報,大家都明白要共同承擔這「流無辜血的罪」。(二十一8~9)
- 第二段(二十一10~14)的律例,其實也並非針對戰爭的處境…
- 第四段的焦點也許不在年邁的父母,而是這個「頑梗悖逆的兒子」(二十一18)。
- 「詛父母者、殺無赦」(出二十一17,《文理本》)
- 申命記第二十一章中間第三段的主角,自然就是這個「所惡之妻生的長子」(二十一17)
- …雅各臨終前把瑪拿西和以法蓮視為己出,以確保約瑟的後代在迦南得地為業時,可獲長子的雙份(創四十八3~6)。
- 五經一直承認流便才是雅各的長子(創四十六8;民一20,二十六5),歷代志上第五章1~2節也刻意分開流便是「長子」(bek.r)和約瑟獲「長子名分」(bek.r.h)的事實,大概是要強調這是西乃立約前可一不可再的例外。
- …在今天的世代,矢志學習「行公義,好憐憫」,還須堅持常常「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