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經行 第45章 摩西的回憶錄
第45章 摩西的回憶錄
第五部/申命記:指向未來的叮囑 頁227
按此進入👉 全書目錄
第45章 摩西的回憶錄
這些就是摩西對以色列全體所說的話…在約旦河外的摩押地,摩西開始申明這訓誨。(申一1、5,《新漢語譯本》)
思想問題:
- 【選擇題】申命記這書卷就是要「重申前命」嗎?
- 是,顧名思義,就是第二次頒布律法;或
- 不是,不是冰冷累贅的「重申法津」,而是摩西在約旦河畔給以色列人的「遺訓」,是一代神人臨終前剖白心事的肺腑之言。
- 【選擇題】從標題句中不斷重複的格式裡,我們發現交替的規律來到第六句(二十九1)便被破壞了,這是因為…?
- 文法上的要求;或
- 刻意把全卷書分成三大部分。
- 【選擇題】三段的文學結構要突顯的是…?
- 中間部分的「律例典章」是申命記的重要核心;或
- 首尾呼應的頭尾兩段,「律例典章」可以不理。
- 【默想】「重申法津」和「遺訓」有何不同?當你翻開申命記時,你能看到一代神人臨終之前對屬神子民的肺腑之言嗎?
- 【默想】「誡命/訓誨」是在人的種種經歷下產生的,為要叫我們遠離罪惡,回轉歸正。你願意明白上主的訓誨,聽從祂的吩咐嗎?
(本章【選擇題】答案在下一章 // 上一章答案:1. 2. 1.)
補充資料及經文出處:
- 顧名思義,申命記就是「重申前命」(《思高譯本》申命記引言),或「第二次頒布律法」(《新譯本》申命記簡介);指摩西「把在西乃山下所立的法律,重新再給以色列人詳述一遍」(《思高譯本》申命記引言)。
- 在《七十士譯本》中,以色列君王登基後,須為自己抄錄一份上主「訓誨的副本」(deuteronomion)(參《呂振中譯本》:「律法的抄本」),並時常誦讀,謹守遵行(申十七18~20)。
- 申命記乃國家長治久安的憲章基石。五經各卷原本是沒有名稱的,猶太拉比從卷首第一句取出「說話」這字作為標記 *註1
- 申命記全卷除了卷首的標題外,相同格式的標題句合共有七處,直譯如下:
一、這些說話就是摩西對全以色列所說的(一1)
二、這訓誨也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設立的(四44)
三、這些法度律例典章就是摩西對以色列人所說的(四45)
四、這誡命律例典章也就是上主你們的神所吩咐教導你們的(六1)
五、這些律例典章就是你們所要謹守遵行的(十二1)
六、這些盟約的說話就是上主所吩咐摩西要與以色列人訂立的(二十九1)
七、這祝福也就是神人摩西臨終所祝福以色列人的(三十三1) - 但交替的規律來到第六句(二十九1)便被破壞了。
- 無疑「說話」(一1、二十九1)在希伯來文是複數名詞,因此配上「這些」是正確的。但「這……誡命、律例、典章」(六1)又如何?
- 標題句之中,第一、三、六句是附有地理環境的額外資料:
一、這些說話(一1)約旦河外摩押地
二、這訓誨(四44)
三、這些法度律例典章(四45)約旦河外伯毘珥谷
四、這誡命律例典章(六1)
五、這些律例典章(十二1)
六、這些盟約的說話(二十九1)約旦河外摩押地
七、這祝福(三十三1) - 大部分的中、英文譯本,都把第四章44、45節兩個原文獨立標題,改為一氣呵成的句子:「以下是摩西在以色列子民面前申明之法,即出埃及後,摩西傳授子民的誓約與典章律例。」(《馮象譯本》)
- 英諺有云:「翻譯就是詮釋(All translations are interpretations)」
- 第四章44節的標題句原來是申命記首部分的總結;《文理本》譯:「以上所載,乃摩西為以色列人所宣之律也」 *註2
- 三段的文學結構突顯中間部分(四45~二十八68)的「律例典章」乃申命記的重要核心,首尾兩段(一1~四44,二十九1~三十四12)相互緊密呼應,更進而澄清卷首四章經文的作用,絕非「申典歷史」*註3 的序言而已。
- 附註
1. 創世記是「在太初」、出埃及記是「名字」、利未記是「呼叫」、民數記是「在曠野」,都取自書卷首句,就像《論語》的〈學而〉篇,以作識別之用。
2. 標題句置於全段之末,另見民數記第三十章16節、第三十六章13節;參本書第四十四章〈曠野,上主子民的教室〉。
3.「申典歷史」是德國學者於一九四三年提出的理論,指《申》、《書》、《士》、《撒》(上、下)、《王》(上、下)等七卷書屬連貫的歷史著述。見Martin Noth, The Deuteronomistic History, 2nd ed. (Sheffield: J. S. O. T. Press,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