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日 寡婦與法官的比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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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經文:路18:1-5 新漢語
1 耶穌對他們講了一個比喻,教導他們要時常禱告,不可灰心。 2 他說:「某城有個法官,既不敬畏神,也不尊重人。 3 那城裏有一個寡婦,常常到法官那裏,說:『請為我向我的對頭討個公道。』
4 「有好一段時間法官都不肯,但後來他心裏說:『雖然我不敬畏神,也不尊重人, 5 只因這寡婦不斷煩擾我,我就為她討個公道吧,免得她終日不斷攪擾我。』」
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耶穌臨上耶路撒冷,「向門徒」(參路17:22, 37)講了兩個關於禱告的比喻:「寡婦與法官的比喻」和「法利賽人與稅吏的比喻」。
路加開宗明義指出,「寡婦與法官的比喻」的目的,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18:1)。面對一個看似不公、甚至敵對神的世界,事奉神的人難免會遭遇冤屈與挫折,心靈會疲倦,禱告也會失去力量。耶穌就用這個關於「官」與「寡婦」的故事,回應人內心的疑問。
這個比喻的張力,來自它所設定的兩位主角:一位是無權無勢的寡婦,另一位是冷漠自私的官。在當時社會,寡婦是毫無保障的弱者,容易受到欺壓。聖經因此多次強調,神特別看顧孤兒寡婦(出22:22;申10:18)。這位寡婦來到官面前,是因為有一個對頭,她並非乞憐,而是堅定地要求 「給我伸冤」(和合本) — 她心中有冤,她在尋求法律上的公正。然而,她要面對的官,聖經的描述毫不留情:他 「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和合本)。這意味著他心中沒有敬畏,行事只求自己便利,毫無公正可言。本應維護公義的人,反倒成了公義的攔阻。
故事的關鍵,在於寡婦的 「堅持不懈」。她一次又一次來到官面前,最終,她的堅持帶來了轉機,但原因並不是這官的良知被觸動,而是他想擺脫麻煩、換取安寧,才勉強行事。在這裡,公義的實現,竟是透過一個不義之人的自私盤算而達成。
靈動默想:
- 當你為神的公義站出來,你預備好面對可能的外在反對、內在懷疑,甚至實際的損失了嗎?
- 驅使你堅持下去的,主要是對「事情不公」的義憤,還是基於對「神自己」的信靠與認定?
- 公義竟透過不義的官的私心達成,顯明神才是最終的掌權者 — 祂可透過意想不到的人和事來成就祂的心意。這對你有何提醒?
回應禱告:
親愛的天父,現今世代邪惡,求祢使我不灰心、不放棄,賜我勇氣堅持作祢看為正的事,在彎曲的世代中放膽站穩,單單為祢的公義堅守到底。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