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日 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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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經文:路10:30-37 新漢語
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卻落入了強盜手中。他們剝掉他的衣服,把他打個半死,丟下他走了。 31 剛巧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去,看見他,就從另一邊走開了。 32 同樣,有一個利未人也經過那裏;他走近,看見了,也從另一邊走開了。 33 可是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路過,來到那人身邊,看見他就動了憐憫的心, 34 上前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口,包紮好,然後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帶到旅店裏照顧他。 35 第二天,那撒馬利亞人拿了兩個得拿利交給店主,說:『請你照顧他,一切額外的開支,我回來的時候必還給你。』
36 「你認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鄰舍呢?」
37 他說:「是那個憐憫他的人。」
耶穌對他說:「去照樣做吧!」
比喻中受害者的身分並不明確 — 這「一個人」實則指向「任何一個人」。他無辜遭劫,失去財物、尊嚴,甚至幾乎喪命。「半死」即意味著「仍活著」– 當律法專家追問永生時,耶穌卻以這比喻迫使聽眾自問:此刻,我願意成為那走近這受害者身邊的人嗎?
故事採用「兩人失敗、第三人成功」的敘事框架。前兩位路過者竟是熟讀律法的祭司和利未人,這設定已令當時聽眾愕然;而第三位「對的人」居然是撒馬利亞人,更徹底顛覆了他們的預期。在強盜四出的這條路上,經文簡潔交代前兩人的不顧而去,卻細膩刻畫撒馬利亞人如何在「動了憐憫的心」之後,展開一連串體貼而徹底的行動。
對猶太聽眾而言,撒馬利亞人等同不潔與暴行,在信仰上,是他們的死敵。「好撒馬利亞人」就像說「好強暴犯」一樣矛盾。因此,不僅「仇敵」願意停下救助已是超乎常理,那受傷者的感受更值得我們深思。當備受敬重的祭司和利未人經過時,傷者理應滿懷希望吧?可是,一次兩次的失望後,抬頭所見的竟是「仇敵」,且是願意施恩的「仇敵」。對他而言,內心對是否要接受幫助的掙扎,恐怕遠比身體的傷痛更為沉重。
由此可見,這比喻不止是鼓勵善行。主耶穌挑戰我們:真正的「愛鄰如己」不在於頭腦認同或情感喜好,而在於能否於具體處境中,為了實踐愛神愛人,而拆毀內心的偏見與敵我之牆,並以行動來真誠回應 — 哪怕施救者是你眼中的「仇敵」,受助者是你想劃清界線的「他者」。
靈動默想:
- 耶穌刻意選擇撒馬利亞人 — 聽眾眼中的「仇敵」– 作為施行憐憫的主角。在你的生命裡,有沒有哪些群體或個人,被你暗暗視為「對立者」或「不配得到幫助」的人?
- 祭司和利未人熟悉律法卻繞道而行,撒馬利亞人則以具體行動回應需要。你的信仰是否只停留在知識、禮儀或安全感的層面,而在「需要付出代價的愛」面前選擇繞行而過?
- 耶穌透過比喻重新定義「鄰舍」:不是按地理、族群或信仰劃分,而是指向「當下需要你的人」。今天,你的「鄰舍」是誰?是僅限於教會群體、友好圈子,還是也包括在困苦中呼求的陌生人、與我立場迥異,令我感到隔閡甚至反感的人?我的愛心是否已設下無形的界線?
回應禱告:
親愛的天父,求祢開我的眼睛,讓我看見祢擺在我面前的「鄰舍」。願我的憐憫不再設限,單單效法基督的榜樣,以行動活出祢的愛。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