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經文:何西阿書4:1-10 和合本
1 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
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上帝。2 但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3 因此,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海中的魚也必消滅。
4 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
5 你這祭司必日間跌倒;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我必滅絕你的母親。
6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
你既忘了你上帝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7 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8 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
9 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10 他們吃,卻不得飽;行淫,而不得立後;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不遵他的命。
- 備註
* 第1節的「爭辯」在和修本譯作~指控;NIV則譯為 has a charge;從上文下理來説這裡譯為指控較合適。
* 第4節的翻譯有許多爭議,而RSV的譯法較為合理 — “for with you is my contention, O priest” 「祭司啊!因與你們爭辯是我(何西阿)」。
* 第5節祭司日間跌倒、先知在夜間⋯,不是要去分什麼人在什麼時候跌倒,而是要指出「任何時候」,即使當人覺得安全無憂的時候,也會跌倒。「跌倒」是描述不在神道路中,因偏邪而跌倒失腳。
經文理解:
「祭司」一詞在4-10節中就出現了5次,他們本是神所重視的僕人,在《利未記》十8-20,摩西就詳細列出【有關祭司的條例責任】,利十11又寫明「…你們(祭司)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可見,神設立祭司,賦予他們職分,是要他們成為神子民的屬靈導師,引導百姓認識耶和華。所以,祭司不單是做「獻祭的禮儀安排」,更要「教導百姓明白遵行誡命律例典章」。可是,這裏指出何西阿時代的祭司缺乏屬靈知識,也沒有盡上他們的責任,以至百姓「因無知識」而滅亡。他們本身就輕視律法,經文說他們「棄掉知識」,甚至「忘記你上帝的律法」,所以他們不再是神的祭司、神的兒女。以色列人上上下下從祭司到百姓,沒有聽從神的吩咐,無人去教、無人願聽,他們的心藏不住神的話,他們的思想全都是惡,神的懲罰必要臨到。
靈動默想:
- 1-10節可分為兩個部分,分別針對兩個對象,你能找出來嗎?
- 神在第1節用了三個「無…」來指出子民的罪,接著就在第2節列出一連串的罪行了。可見,那三個「無…」是罪的根本原因,你同意嗎?
- 這段經文除了論及百姓的罪外,也特別提到宗教領袖的失職。他們不重視神的真理,按慾望、喜好而活。他們的行徑或多或少都是對我們的提醒,尤其是對一些信主年日較長的基督徒來說,信仰會否已淪為一些宗教/聯誼活動,在我們的生命中已不被尊重、可有可無?
回應禱告:
親愛的天父,求祢賜給我們一顆自省的心,能敏銳於聖靈的提醒,時刻檢視自己有沒有失去誠實和良善,有沒有對祢的話不理不顧、無心裝載,以至傷害人、得罪祢!願祢施恩憐憫,眷顧和保守教會,讓我們,不論牧者抑或信徒,都能互相守望,彼此提醒,一同敬拜祢、事奉祢、跟從祢。
奉主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