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03 月 21 日
Living Blessings
閱讀經文:太18:21-35 新漢語譯本
那時候,彼得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還要寬恕他多少次呢?七次夠了嗎?」
耶穌對他說:「我告訴你,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七次。因此,天國就像一個王,要跟他的僕人們計算賬目。王剛開始計算,就有一個欠了一萬他連得的人被帶到他那裏。那人沒有能力償還,主人就下令把他連同妻子、兒女和他擁有的一切都賣掉,用來償還。
「那僕人就俯伏跪拜他,說:『請你寬容我吧,我必把一切都償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動了憐憫的心,就放了他,並且免了他的債。
「但那僕人出來,遇見另一個同伴,那人欠了他一百得拿利。他抓住那同伴,扼着他的喉嚨,說:『你欠我的,都還給我!』
「他的同伴俯伏哀求他,說:『請你寬容我吧,我必定償還給你。』但他怎麼也不肯罷休,還把那同伴關進監牢,直到他還清所欠的。
「其他同伴看見所發生的事,非常難過,就向主人詳細報告了整件事。於是,主人叫那僕人來,對他說:『你這個惡僕人!你哀求我,我就免了你所有的債;難道你不該像我憐憫你一樣,憐憫你的同伴嗎?』主人就發怒,把他交給司刑的,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必這樣對待你們。」
讀經分享:
耶穌說的這個比喻很清楚地表達了祂對彼得,對我們這些跟從祂的人的要求,就是「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必這樣對待你們。」這要求一點也不難明白,在乎的只是,聽的人是否願意跟從?
為何「寬恕」如此難?若是要「從心裏寬恕」就難上加難了!「難」的原因之一,或許是因為我們覺得那人「不值得」!那人虧欠我的夠多夠大了,即使他道歉、被罰…也不足以彌補他對我的傷害和不尊重,何況他沒有道歉、也不曾受罰啊!我還要原諒他?那豈不是沒有天理!
耶穌耐心地以比喻向我們講解,不是怕我們不明白,而是「知道」我們心裡不服。祂叫我們看到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虧欠神,所欠的罪債是何等多和大 — 若不是神以祂的兒子為我們死,我們無一人能逃脫罪的追討 — 今天,我們都已被恩典遮蓋、被徹底「寬恕」,我們有何資格去計較別人對我們的不是?
耶穌叫我們不要計較,要從心裡寬恕別人、放過那曾虧欠自己的,免得令自己成為一個又計較又苦毒的人,招來天父的懲罰。天理不是由我們去伸張的,能判斷的只有主,祂要我們的只是「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不在乎那人「值得/不值得」,只在乎我們都是蒙恩的人、是跟從主的人 — 那已聽到吩咐的,就只管跟從吧!


